数据赋能人工智能创新:山东按下加速键,迈向新高度
关于推进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协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数字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,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的作用,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,现就推进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协同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总体目标
到2028年,基本建成数据要素驱动的人工智能产业体系。累计建成100个以上行业高质量数据集,打造20个以上数据标注基地(产业园),智算规模达到2.5万PFLOPS,培育300家以上创新能力强的数据企业,形成200个以上典型应用场景。
二、重点任务
(一)加强数据供给能力建设
1. 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和源头治理,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;
2. 深化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,构建覆盖主要行业的通识与专识数据集体系;
3. 规范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,提升数据要素供给质量。
(二)畅通数据流通渠道
1. 完善数据要素市场配置机制,探索新型数据交易模式;
2. 推动可信数据空间等基础设施建设,保障数据安全流通;
3. 促进数据供需精准对接,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新生态。
(三)拓展应用场景
1. 建立动态发布机制,征集和推广典型应用场景;
2. 实施"数据要素+"专项行动,拓展多元化应用领域;
3. 深化"人工智能+政务"创新应用,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智能化政务服务体系。
(四)提升产业发展水平
1. 打造数据标注产业集群,建设数据赋能工场;
2. 培育数据产业链条,推动集群化发展;
3.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,提升全球竞争力。
(五)强化算力支撑
1. 用好"算力券"政策工具,优化智算资源供给;
2. 建设和运营全省一体化算力服务平台,提高算力使用效率。
(六)完善生态体系
1. 加强数据制度规范建设;
2. 加快数字人才培养引进;
3. 筑牢数据安全防线。
三、保障措施
建立协同推进机制,加强政策支持,强化资金保障,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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